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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兒個早上,和朋友說到了她快要換工作的事情,不知怎的就說到了鞋子理論。
不知道是誰發明了[挑男朋友和挑鞋子是一樣的道理] 的理論,我還真覺得點頭如搗蒜呢,沒想到今天再把它延伸到和[挑公司、選工作],有異曲同工之妙ㄟ。
我現在穿的就是一雙人人稱羨的、漸漸小有名氣的鞋子,當初他會雀平中選,是因為行銷台詞上一直說他是"舒適、耐穿",而且我也以為他"價格合理、可以穿好一陣子、甚至可以穿到退休"。
但是試穿時 (面試) 的狀況,和真正上路去旅行是不一樣的。好不好走只有我自己知道,別人是體會不出來的。
每天穿著她,回到家裡,腳都腫的要命 (氣鼓鼓的),而且小腿肌肉硬梆梆 (腦袋不知變通),就算回家再怎麼揉腳想恢復都很難回到原狀 (已經腦殘了也很難恢復)。
我很想脫下來換一雙別的鞋,把這雙讓我腳痛的要命的鞋冰起來,可是明天一早要上班了,選鞋的時候,還是選了同一雙,只因為大家都稱讚我穿那一雙很好看。
天天就在這樣的被稱讚虛榮心中,又妥協了,明知道在穿下去,可能有一天要面臨拇指外翻、雞眼(喪失競爭力和自信心),卻還是忍著痛的穿出門,然後告訴自己鞋子會越穿越合腳。
現在、就是這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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